2023年中国乒协国青和国少集训队(第四期)贵州省选拔赛竞赛规程

5677 新品推荐 | 2026-06-24 05:30:38

一、授权单位

中国乒乓球协会

二、主办单位

贵州省乒乓球协会

三、承办单位

京学贵阳附属实验学校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 2023年10月4日—5日

比赛地点:贵阳市小孟工业园京学贵阳附属实验学校乒乓球馆

五、竞赛项目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六、年龄组别

(一)15岁组: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二)14岁组: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

(三)13岁组: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

(四)12岁组: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

(五)11岁组: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

(六)10岁组: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

(七)9岁组: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出生

(八)8岁组: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

(九)7岁组: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出生

七、参加单位

本省各市州乒乓球协会、市州乒乓球俱乐部;各级学校、各级球馆、社会培训机构、业余训练点和个人均可以报名参赛。

八、参加办法

(一)在本省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报名。

(二)凡是符合年龄的乒乓球运动员或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贵州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籍、学籍、运动员注册的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赛。但年龄审核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四)每个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选拔赛。不允许跨区域参赛。

(五)比赛不允许跨年龄组参赛。

(六)参加本次赛事的所有人员须身体健康,且符合防疫要求,并适合参加本项运动。 本赛事大会未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如运动员在赛区发生意外由本人或其监护人自行负责。请各参赛人员自行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含赛区和往返途中);未办理人身意外保险的,谢绝参赛。

(七)各项目各组别报名人数不限。

九、竞赛办法

(一) 比赛采用中国乒乓球协会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 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决出前3名。

(三) 比赛第一阶段均采用3局2胜制,每局比赛采用11分。第二阶段进入前4名后采用5局3胜制,每局11分。

(四) 本次比赛视所有参赛运动员为个人参赛(不设种子选手),由裁判组采用电脑随机抽签,不安排赛前场地适应训练。

(五)比赛用球为银河牌40mm+白色三星乒乓球。

十、经费

(一)每名参赛人员须缴纳竞赛组织服务费260元。

(二)所有参赛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比赛实行竞赛与接待工作分离方式,承办单位只负责竞赛工作,不向运动员提供食宿、交通等各项接待工作。请各运动员自行安排食宿、往返交通以及市内交通等相关事宜。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别均录取前八名。获得男、女各组别前三名的运动员将颁发证书、奖牌,获得各项目各组别四至八名的运动员将颁发证书。

(二)男、女各年龄组的参赛人数在20人(含20人)以上的,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将代表贵州参加国青国少第二阶段的选拔赛;男、女各年龄组参赛人数不足20人的,则该组别的前二名运动员可代表贵州参加国青国少第二阶段的选拔赛;男、女各年龄组参赛人数不足10人的,则该组别的第一名运动员可代表贵州参加国青国少第二阶段的选拔赛。

(三)除以上名额之外,可择优推荐以下5个年龄段参加第二阶段选拔赛。

1、7岁或8岁 男女各1人

2、9岁或10岁 男女各1人

3、11岁或12岁 男女各1人

4、13岁或14 岁 男女各1人

5、15岁男女各1人

十二、报名与报到

1.报名: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9月28日截止。

报名方式: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本次比赛仅支持二维码方式报名)。报名前请与缴费联系人(施仲浩老师)确认并通过微信向手机号转账缴纳竞赛服务费(备注运动员姓名+组别+联系电话)。缴纳成功后加入本次比赛微信群,报名成功以二维码成功提交且成功缴纳竞赛服务费为准。赛前三天退出比赛的运动员,均不退还竞赛服务费。

贵州省乒乓球协会联系人:肖翔

联系电话:13885192628

缴费联系人:施仲浩

联系电话:13985562257(微信同号)

2.报到及比赛时间:

(一)女子各组别参赛运动员于2023年10月5日上午8:30到贵阳市小孟工业园京学贵阳附属实验学校报到比赛;

(二)男子各组别参赛运动员于2023年10月4日上午8:30到贵阳市小孟工业园京学贵阳附属实验学校报到比赛;

十三、比赛监督、仲裁、裁判员

1、比赛监督、仲裁、裁判长、副裁判长、裁判长助理及裁判员由贵州省乒乓球协会选派。

2、裁判员报到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属贵州省乒乓球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